自学考试本、专科毕业生报考自考第二专业;持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非学历考试证书者。包括学历证书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的相关等级证书。
1、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易免考!)各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也就是说,基本上都有机会免考思想政治理论课等。
2、各类专科毕业生报考:也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3、普通全日制本科肄业生及退学生报考: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名称相同的课程。
4、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程(凭过往学历免考)自考毕业生: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代码”完全相同的专业课程;其他学历(全日制/成人高校)毕业生:专科生/本科生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三)办理步骤1.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称“系统”)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成绩表须加盖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其中自学考试成绩表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加盖公章。如成绩表是从本人档案中复印的,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肄业生、退学生须到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免考申请手续。3.县(区)考办收集、验核考生材料,证件原件即退回考生,并打印免考办理凭证交考生,整理考生材料后统一报市考办。4.市考办审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5.省考办审核后,审核结果上传系统,不书面反馈,市考办、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证书申请免考课程
(一)可免考自学考试课程
考生可凭证书申请免考的自学考试课程如下:
(三)办理步骤1.考生登录系统提交免考申请后,由系统自动对证书进行初步查验,如查验通过则无需考生提供证书等相关材料,也无需经市考办初审,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如查验不通过,则考生须按规定到市考办提交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核验后即退还)及复印件,经市考办初审后再提交省考办审核。2.省考办审核后,审核结果上传系统,不书面反馈,市考办、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