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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课程同名称成绩可以代用吗?

发布日期:2014-04-01 13:39:20文章来源:广州自考  点击量:
 
自考课程

  日前,有位考生在管理系统中预测了一下会计(专科)专业的毕业成绩,可结果显示它有门课程没有通过,就是《经济法概论》,可他明明考的是刚好及格,也就是60分,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情况?

  经广州自考查核,这位考生的基本信息中《经济法概论》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为“0244”,属于法律(基础科段)专业的其中必考课程;但如果将课程代码为“0244”作为《经济法概论》的合格成绩用于会计(专科)是不行的,因会计(专科)专业的《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的课程代码为“0043”,也就是说虽然课程名称相同,只要是课程代码不同,要求也不同。所以如果考生选考的是会计专业,就必须选择报考课程代码为“0043”的《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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