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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自考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及不授予对象

发布日期:2020-11-10 09:16:25文章来源:广州自考  点击量:

  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本单位的学位授予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自考本科生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学位,那么,佛山自考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及不授予的对象分别是什么呢?

佛山自考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及不授予对象

  一、佛山自考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学习并通过佛山自学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3、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主考院校要求,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主考院校对学位授予有自己的规定,例如北京有8个专业要求平均分65分以上才可以授予学位,具体要求请咨询主考院校。)

  二、佛山自考学士学位不授予对象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3、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以上就是佛山自考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以及不授予对象的介绍,学士学位是可以帮助考生出国留学,考研、考公务员等的有利条件。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自考学士学位的问题,可以点击咨询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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