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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毕业生2018年11月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31 09:40:11文章来源:广州自考  点击量:

学士学位

  2018年最后一场自学考试笔试已在10月21日落下帷幕,按照往年自考时间推演规律,自学考试各主考院校将陆续开始办理考生的毕业证、学士学位申请。10月29日,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了本科毕业生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一、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毕业论文成绩及格,符合本科段毕业条件,并已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2、本科段包括必考课程和选考课程在内的各科成绩的平均分在68分或以上(实践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及免考、加考成绩不计入平均分);

  3、免考科目不超过本科段考试计划总科目的1/4;

  4、在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统考,取得及格成绩。

  二、学士学位申请的有关问题

  1、有效时间:毕业证书签发时间一年内。

  2、网上申请日期: 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1日

  3、现场申请日期: 2018年11月5日至22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1:10;下午14:45---16:00,星期四下午、星期六、星期日不办公)。

  3、现场申请地点: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苏州苑40栋教育学院206室)。

  4、申请学位必须先下载自考生学位申请使用手册,然后登录教育学院填写学位网报信息,参照自考生学位申请使用手册完成申请学位报名,完成后打印网报学士学位申请表。

  5、申请学位需由本人在教育学院门户网站预约的时间亲自前来办理,并带上打印好的网报学士学位申请表,同时需要交评审费100元(不收现金,只刷银联银行卡)。

  6、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和自考准考证要求复印在同一张同一面A4纸上)

  (4)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背面有省市考办及主考院校盖章)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或广东省自考打印的成绩单代替(成绩单必须盖有广东省自学考试院成绩专用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有免考课程的考生必须提供办理该免考课程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例如:用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办理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必需提交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上交近期蓝底免冠大一寸(规格3.3cm×4.8cm)照片2张(必须与在教育学院门户网站网报提交上传蓝底电子照片同一版本),并在照片后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和专业,用于学位证书制作。照片要求详见。

  8、上半年申请的考生可在7月份左右登录教育学院查询审核结果;下半年申请的考生应在次年1月份左右查询。

  需要申请的自考生必须在教育学院网站上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学士学位证书,逾期很可能会被处理。目前考生已经可以网上申请,11月初要现场申请,考生要注意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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