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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8年11月申请的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9 11:09:15文章来源:广州自考  点击量:

关于领取2018年11月申请的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近日,自考办发布了2018年11月申请的金融、金融管理、物流管理、销售管理学士学位证书已到的通知,考生要按以下规定前来领取。

  一、领取时间:1月16号-1月19号、1月21号-1月24号 9:00-11:30、2:00-5:00

  逾期未领的,请于3月4号后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领取。

  二、领取地点:文科楼办公区5楼1520室 经济学院自考办

  联系电话:0755-26538907、26534150

  三、领证条件

  为确保万无一失,学位证需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和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领取。

  如确实需要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外还需出示经公证的代领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醒:不能私自拆开领取的学位档案!证书和档案只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没有达到本科学历的社会工作者也可多了解开设的本科自考专业,2019年仍开设的专业有: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广告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物流管理、数字媒体艺术。

  另外,广东省自学考试的专业开设还有很多,也允许考生跨区域考试,没有年龄限制,考生如果单方面把自己禁锢在这一选择可能在专业选择上会比较困扰。考生也可以咨询在线老师了解更多自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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